曲靖市经济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指导工业结构调整,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管理的职能。加挂曲靖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和市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曲靖市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强化对区域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协调;编制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调控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负责对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 调节煤、电、油、运等重要经济要素的配置;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二)制定全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行业整合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重点行业、重要产品调控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重点骨干企业;协调工业园区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服务、指导工作;提出我市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制定全市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方案,发布工业投资导向目录;引导投资主体按国家产业政策进行投资;促进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新产品开发;负责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登记备案和上报核准、审批工作。 (四)对电力、矿冶、化工、建材、机械、轻纺、医药、食品等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发展规划和行业规范;负责电力行业的监督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三电”管理,协调解决电力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和新墙材发展应用;负责经委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进行许可证审核和监督管理;行使全市盐业管理的行政职能。 (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规范和深化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对辖区内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改革指导;研究制定全市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市企业改革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直接融资与资本运作,负责股份有限公司初审和拟上市公司初选上报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并购、联合、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竟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六)负责全市各类经济成份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促进、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组织研究制定全市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并做好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担保资金运作,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市乡镇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组织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 (八)参与拟定工业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针对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检查落实工业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经委系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工业经济信息服务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发布重要工业经济信息;负责编制全市工业系统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并组织全市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开发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程技术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联系工业系统的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九)负责和指导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按干管权限研究并提出配备、调整领导班子的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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