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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2006年3月,原县经济贸易局和原乡镇企业管理局合并,组建沾益县经济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根据具体职能职责,新组建的经济局内设办公室、区域经济发展协调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科、经济运行科、技术进步和创新科、企业改革发展科、中小企业发展科、乡镇企业科、能源协调和建材科、组织人事科10个职能科室;下设西平、白水、盘江、炎方、播乐、大坡、菱角、德泽8个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为事业单位。年末,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31人,退休干部职工17人。
一、主要职能
沾益县经济局承担着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调节、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推进技术进步、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和指导县属企业改革的职能。
二、职能调整
(一)将原县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内贸管理和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职能,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职能,划入县商务局。
(二)将原县经济贸易局管理的县生猪定点屠宰执法队划入县商务局管理。
(三)将原县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制定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职能,促进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能,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将原县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县经济局承担原县经济贸易局除划出职能外的所有职能和原县乡镇企业局的职能。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强化对区域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协调;编制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调控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围绕工业经济的有效运行,调节煤、电、油、运等重要经济要素的配置,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向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作出建设性报告。
(二)制定全县工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行业整合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重点骨干企业;指导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服务、指导工作;提出我县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制定全县重点行业生产能力布局方案,发布工业投资导向目录;引导投资主体按国家产业(行业)政策进行投资;促进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新产品开发;负责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登记备案和上报核准、审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直接融资与资本运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并购、联合、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实力的大企业,企业集团。
(四)对电力、矿冶、化工、建材、机械、医药、食品等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发展规划和行业规范;负责电力行业的监督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三电”管理,协调解决电力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推进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经济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进行许可证审核和监督管理;行使全县盐业管理的行政职能。
(五)负责全县各类经济成份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促进、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组织研究制定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并做好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担保资金运作,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乡镇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组织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
(七)参与拟定工业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针对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检查落实工业经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经济局系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工业经济信息服务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发布重要工业经济信息;负责编制全县工业系统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
(八)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指导并组织全县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本局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开发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程技术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企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的关系;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和文件起草以及局务会的会务工作;承办机关文秘政务公开、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及局发文件和决定事项的协办和督办;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公务用车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财务、资产管理和业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年鉴》的组稿,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便民服务窗口和局机关扶贫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区域经济发展协调科
参与拟定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全县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预测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工业经济工作意见;综合分析近期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对经济运行中的政策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报批工作,初选拟上市公司,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筛选储备拟上市后备企业;负责全县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服务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局域网建设和政务信息的编报工作;承担全县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配合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县域经济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县域内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行跟踪协调和服务;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属企业生产经营和在沾生产能力布局情况,做好协作、配套等工作;协调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保障区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要素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和建立企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工业企业的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工作,承担企业服务体系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三)法规科
负责组织起草全县工业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检查督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负责工业系统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落实局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检查、考核和上报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和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局机关及直属企业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协调处理直属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重大经济纠纷;组织开展工业经济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重大综合性调研,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局机关科室的调研工作。
负责对局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对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核发相关许可证。
(四)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经济运行调控意见及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运行月度统计和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接收保管、汇总直属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调查分析工业生产的市场供需情况,综合协调产、运、销衔接,通报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经营效益;负责编制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重点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调控目标和工作措施;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能源及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平衡工作;参与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等工作;对经济运行的中长期趋势进行监测和动态分析,负责召开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例会,拟定分析报告;组织协调客货运输以及电力、铁路和邮电通讯在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银企合作、企业贷款等工作;负责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和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和监控,培育和扶持企业的名、特、优重点产品。
(五)技术进步和创新科
研究提出全县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指导和引导全县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定期发布工业领域投资导向目录,研究提出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县级新产品试产计划、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项目计划、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鉴定验收;负责安排县级技术项目贴息资金,组织上报国家、省、市级技改贴息资金项目;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负责调度、协调、统计区域内技改项目进展情况,并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登记备案和审批县级范围内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审查按规定程序需上报市、省的技改项目。
负责全县企业节能、节材、节水、“三废”综合利用、工业环保、新能源的再生利用以及工业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工作,制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重点用能状况的统计、分析、监测、并依照《节能法》开展节能执法检查;督促和指导企业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平衡工作,组织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负责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主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工作,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抓好环保产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工业环境保护问题,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和指导企业开展节约工作,研究解决推进工业循环经济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负责全县老旧汽车更新改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企业改革发展科
负责拟定全县县属企业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改革工作,组织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体制和机制;指导和协调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配合实施行业整合;组织指导实施企业兼并、分立、关闭破产、重组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研究提出企业发展为大企业、企业集团的鼓励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引导企业规范管理、指导和提高。
(七)中小企业发展科
实施机械、冶金、化工、食品、医药等工业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研究制定本县行业发展规划和产品布局,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行业政策,实施资源整合和行业整合;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协助组织行业技改项目和技术进步项目审核上报;协助开展行业科技成果、产品质量等评审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分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汇集、分析经济技术指标和市场信息;负责指导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归口监督管理盐业工作。
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制定实施《中小企业法》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发展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对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宜;总结交流非公经济发展经验;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项目扶持政策的具体落实。
(八)乡镇企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乡镇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负责县级贴息资金安排、市、省级专项资金的申报与管理;负责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和考核评价;指导乡镇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推广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先进经验。
(九)能源协调和建材科
实施电力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煤炭、成品油等重要能源管理办法,编制实施电力生产中煤炭、石油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编制电力工业行业规划、行业规章和规范;负责全县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工作;依法审核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和事故限电序位方案;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推行电力行业的结构调整;编制和实施发、供、用电预期调控目标,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分析电力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汇集、分析电力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农村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
贯彻执行建材工业产业政策和行业规章,实施建材行业监督管理;研究拟定建材工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升级;研究掌握行业科技和装备发展趋势,指导建材行业技术进步;汇集、分析建材行业经济技术指示和市场信息,掌握建材行业发展动向;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促进行业内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十)组织人事科
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局机关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政治宣传和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协助局领导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的党务工作和日常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协调和贯彻落实;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按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具体负责责任制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对失职人员责任的调查与追究;负责对重要信访举报案件登记备案,并向上级报告;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经济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制定经营人员和经济管理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培训工作的开展;负责局机关职工的业务培训;负责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按干管权限负责局系统干部的培训、选拔、考察、推荐和使用工作;承担劳动工资、人才信息、科技人员管理;负责工业系统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和上报评定工作;指导局系统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用工、机构编制的工作。
五、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备、重点布局、规划和体制发展建议。县经济局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计划的实施及营运调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的宏观管理,县经济局主要负责县级审批权限内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除此之外的工业及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县属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县经济局主要负责改革企业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
涉及经济运行、工业产业政策、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等方面的工作,由县经济局对口市经济委员会进行联系,需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事项,由县经济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上进行联系,具体工作由县经济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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